屏東縣政府查獲以合法掩護非法掩埋、回填廢棄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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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綜合報導】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及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等單位,為維護縣民良好生活品質,共組專案小組積極查緝本地環保案件,發現今年3~4間,在屏東縣佳冬鄉塭豐段土地,有犯嫌鄭○○等4人(鄭OO 41歲、李OO 54歲、黃OO 55歲、許OO 47歲),以堆置大理石為名,在該處非法掩埋、回填大理石礦泥及廢瀝青刨除塊等廢棄物,嚴重影響當地環境及土地使用。
警方及環保局人員調查,鄭姓主嫌原本係向主管機關申請在該處堆置大理石材質,未料竟未依法規行事,分別僱請黃○○及許○○等2名司機,駕駛大貨車由某建材公司運載共計400公噸之大理石礦泥及廢瀝青刨除塊等一般廢棄物至該處傾倒,再僱請另一司機李○○,駕駛怪手將上開大理石礦泥及廢瀝青刨除塊等一般廢棄物掩埋在該地號內,原本應循合法處理流程處置之廢棄物,卻遭鄭姓犯嫌等4人非法回填,幸為警方及環保局人員及時發現,將鄭姓主嫌等4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案件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現場作業之2部大貨車及1台怪手等大型機具加以查扣,阻止危害繼續擴大。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表示,本案有賴縣府各單位良好之橫向聯繫及明確之分工合作,另外環保人員專業之判斷及警方運用科技電子設備輔助蒐證,更是案件查緝最大之利器;環保案件危害民眾生活環境甚鉅,也是屏東縣政府目前最重要的施政之一,雖值防疫期間,警方及環保局人員仍不鬆懈,主動出擊執行查緝工作,有信心讓民眾能享有安居及樂業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