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留言應謹言慎行 小心恐涉妨害名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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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日前小港區內某販售知名品牌衣物的服飾店家,一位女姓客戶(胡姓、60年次)入內選購衣物,並購買衣服數件,然因為穿著數日後感覺不甚舒適感,遂前往店家表示要求退貨,經店員表示負責人不在,無法作法,胡女竟不悅離去,並在其網站上留言表示,「衣服不實,非真品」等語,致使店家深感名譽受損,遂檢具相關資料至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報請警方協助。
經警方了解後,根據相關資料連絡胡女到場說明,胡女表示渠因為日前至該店家購買衣服穿著,但感覺相當不舒適感,於是才會前往店家退貨,但感覺店家以負責人不在無法決定,有推託不退貨之意,於是才會悻悻然在網路上留言,警方告知若店家堅持提告,警方則會依法處理。
小港警察分局呼籲網路留言應謹言慎行,勿有不理性之留言語句,否則造成他人名譽受損,若當事人提告,則有司法責任,若因交易糾紛問題,亦應循正常退換貨程序,以免延伸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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