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躲酒駕牢獄之災 駕駛這一次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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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小港區日前一名男子騎乘普重型機車交通違規,警方上前示意靠邊停車,簡易型初步酒精檢測出體內有酒精反應,該駕駛卻選擇拒絕接受酒測遭重罰。
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劉冠廷、張袁峻10月16日上午11時21分擔服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孔鳳路530號前,發現一部普重機轉彎未使用方向燈,警方按喇叭示意駕駛靠邊停車,過程中,黃姓男子(70年次)表示因工作辛勞前晚23時許飲用高粱酒助眠,上午醒來心想白天較不易被警方攔查,僥倖騎車外出買早午餐,未料仍遭警方攔查,黃男表示自身酒精代謝不佳且還有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的官司程序未走完,深怕這次如再遭酒駕公共危險罪移送,刑度將不堪設想。
警方指出,由於黃男先前已有酒駕紀錄,擔心這次逃不過牢獄之災,幾經思量選擇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重罰18萬元、吊銷駕照、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並強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小港分局長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酒後駕車不僅讓自身曝險於危險之中,更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為避免造成生命危害及交通事故發生,警方展現維護民眾安全的決心,絕不縱放任何酒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