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變更車體顏色遭警盤查,意外逮毒品通緝犯 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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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員警於12月26日1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憲政路、大順三路路口時,突然見一名男子騎乘的重機車與警用小電腦所登記的車身顏色不符,警方遂將交通違規之男子攔下,進行盤查取締。
林姓騎士(男、年約60歲)遭攔查後,向員警表示,由於機車是兒子的,因此不清楚車身顏色是否有變更。在警方告知擅自變更車體顏色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以警用小電腦查詢男子身分欲掣單告發時,赫然發現林男竟是109年遭高雄地檢署發布在案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犯,隨即當場將其逮捕!
警方詢問林嫌是否知悉自己遭通緝,林嫌表示只知道自己有案件在身但卻不知道遭通緝,再次詢問這期間有無收到通知書,林嫌則是無奈地說,因為本身身體不好,為了就近治療,搬到左營區方便回診,所以原戶籍沒有人幫忙收通知書,而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將林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長梁東山表示,民眾對自身司法文書、個人案件應多加留意,避免因遲未到案而遭通緝,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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