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海洋保育巡查員第2次甄試 全民協力海洋保育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嚮往海洋保育工作嗎?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將進用3名海洋保育巡查員,分別派駐北基、雲嘉及澎湖海洋保育站,擔任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擱淺救援、海洋環境及污染(含廢棄物)案件巡查應變、海洋保護區巡 查等海洋保育相關工作,歡迎符合報名資格者踴躍報考。報名將於4月1日(星期五)截止。
「海洋保育巡查員」甄試報名期限將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截止,一律採郵寄報名,4月18日(星期一)上午及下午分別舉行筆試及口試,考科為「海洋保育概論及實務」,試場在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5樓及7樓,4月12日將於該署網站公告參加筆試及口試人員名單與口試應報到時間。甄試簡章暨報名表可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官網(http://www.oca.gov.tw)下載。甄試當日如遇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級至第3級警戒,請密切注意網際網路或本署官網最新公告項下所發布之訊息,以確認本甄試是否延期辦理。
報名注意事項:
海洋保育巡查員工作轄區遼闊且均在濱海或離島地區,錄取進用後需單獨或共同負責協調及執行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擱淺救援、聯繫及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巡查、海洋環境及污染(含廢棄物)案件巡查、處理及聯繫清理、出海記錄海洋廢棄物、觀察漁業混獲等相關外業工作,必須能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報名前請審慎評估,是否具備足夠體能及能力(含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待遇權利:「海洋保育巡查員」依職等起薪介於36,000多元至42,000多元間,可逐步晉級,並依相關法令規定享有年終工作獎金、勞保、健保、退休金提撥、慰勞假補助及未休畢慰勞假加班費等權利(不適用勞基法)。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署人事室07-3382252李主任。
圖1:各海洋保育站大漁旗展示。
圖2:巡查員與海巡署及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協助偽虎鯨順利返回大海。
圖3:巡查員於現場與海保署協力廠商討論除污計畫。
圖4:偕同海洋所人員巡查海廢暫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