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安居緝毒專案,偵破販賣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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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為配合政府貫徹反毒專案行動,於去(111)年12月間獲報嫌疑人黃○○(男、63年次)及林○○(女、67年次)2人平日在大高雄地區以販賣毒品為業,且均以「暗語」聯絡及多次更換手機號碼、交易地點,企圖逃避警方查緝,遂將全案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許育銓檢察官指揮並聯合轄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第5隊及鼓山分局新濱派出所等單位共同偵辦。
案經近3個餘月派員蒐證調查及監控,掌握嫌疑人黃○○及林○○2嫌真實身分及藏匿處所,於3月13日認時機成熟,持搜索票、拘票及鑑定許可書執行拘捕行動,112年3月13日12時0分,循線在 高雄市鳳山區杭州西街查獲,將黃、林2嫌拘捕到案,並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5小包(毛重共計15.62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1小包(毛重共計24.42公克)、海洛因捲菸9根(毛重共計8.1公克)、毒品吸食工具、疑似販毒贓款51萬9,000元及販毒聯絡使用之行動電話3支等犯罪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進行偵辦。
檢肅販賣毒品是當前警方安居緝毒重點工作,且為政府淨化治安之要項,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於此案獲報後即鍥而不舍,積極抽絲剝繭,終能掌握黃○○及林○○2人藏匿處所,並展開查緝行動,一舉破獲,對維護社會治安及宣誓打擊毒品犯罪顯有正面效益;有關渠等販毒網絡及上游毒品來源,持續由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積極蒐證溯源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