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朋引伴飲酒攤 酒駕隊友齊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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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區轄內一名男子駕駛自用小客車並乘坐3名乘客,因交通違規遭警攔查,該男子眼神閃爍且面色潮紅,坦承飲酒隨即實施酒測。
小港分局桂陽所巡佐孫重康、警員劉冠廷於112年8月27日23時許,夜間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小港區中安路與金城路口時,員警發現面帶酒容駕駛交通違規便予以攔查。過程中發現楊姓駕駛(男 64年次)散發酒氣,提供飲用水飲漱後實施酒測值達0.37MG/L(十年內再犯),當下宣讀相關權利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警方現場詢問乘客中是否有未飲酒具合法駕駛該部自小客車者,在做完相關程序段落後即能駛回,不料三名乘客均為方才酒友,除依酒駕規定乘客行連坐法開單告發之外,現場也無法將該部車駛回。
警詢筆錄了解後原來該男是名高雄港重機具駕駛,心想深夜飲酒後送完友人返家後即能大夜班上工,事與願違卻於上班前遭警查獲酒駕。
高雄市小港分局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避免造成生命危害及交通事故發生,警方取締酒駕決不放水,酒後駕車是不可取的行為,提醒民眾「酒駕零容忍」,避免發生事故害人害己,又需承擔酒駕重罰因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