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已公告,請航經船舶遵守規定通行

0 0
Read Time:25 Second

【記者吉雄世/綜合報導】「彰化風場航道」及其航行指南(以下簡稱本指南)已於110年4月26日核定公告發布,預計於110年10月26日正式實施,為利航行彰化海域船舶儘早熟悉航道及應遵循之注意事項,航港局籲請航商、從事離岸風電與海事工程業者及漁民朋友,航經彰化航道,務必依照規定進行預報與報到,並保持AIS開啟及維持通訊頻道暢通,以保障航行安全。
航港局表示,彰化風場航道全長22浬、寬9浬,採分道航行規劃,將船舶交通分為南、北2股交通流,分別使用寬2浬之航行空間,雙向中間設有1浬寬的分隔區,並於東、西兩側設有2.5浬與1.5浬的緩衝區,以因應航行空間中船舶的特殊狀況,及提供漁船、離岸風電工作船及三百總噸以下船舶航行;依本指南規定,進入航道船舶須於8小時前先行向彰化風場航道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彰化VTS)預報,並於抵達報到位置時向彰化VTS報到獲准後,方得進入航道航行,另進入航道或鄰近海域活動的船舶,務必開啟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並保持通訊頻道暢通,以完整掌握該海域船舶動態,並因應各類意外事件。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彰化風場航道資訊內政部已更新電子航行圖,並向國際發布,另亦透過航船布告請海軍大氣海洋局於紙本海圖加註,請航經該處船舶應儘速更新電子航行圖、擬訂妥適航行計畫,相關航行規範訊息均已置放於航港局官網「離岸風電專區」(https://www.motcmpb.gov.tw/Home/Node?SiteId=1&NodeId=10078),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目前航港局已請彰化VTS每日記錄未遵守本指南規範航行的船舶資料,除於發現違規船舶當下,立即透過通訊頻道進行宣導外,並將追查違規船舶的船東與船代,定期將違規時間與態樣等資訊函送業者,後續將針對違規船舶加強港口國檢查(PSC)及船旗國檢(FSC)、風場工作船如再次違規,將研議取消該工作船作業許可1個月。航港局強調,未來風場航道正式實施後,如未依照航道及指南航行,將依「航路標識條例」相關規定,對違規船舶課處最高處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鍰,期藉由航道交通管理與執法,降低航安風險,營造我國海域安全有序的航行環境。

Happy
Happy
0 %
Sad
Sad
0 %
Excited
Excited
0 %
Sleepy
Sleepy
0 %
Angry
Angry
0 %
Surprise
Surprise
0 %

About The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