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查獲旅客攜帶逾額美金6萬3,000元闖關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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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關表示,110年7月2日下午3時40分許接獲通報,搭乘長榮航空第BR-706次班機欲前往上海之中國籍旅客,攜帶美金6萬3,000元未向海關申報,因涉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該關依行政罰法第36條規定將全數外幣暫扣候處。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2條第4項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3條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由海關沒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份由海關沒入之。
該關呼籲,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一、總價值逾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二、總價值逾新臺幣10萬元之新臺幣現鈔。三、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之有價證券。四、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之黃金。五、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或人民幣超逾限額2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
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點選旅客通關/入境旅客或出境旅客通關須知網頁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711-20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