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綠能之丘 太陽光電運轉啟用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為加速綠色能源推動,由高雄市政府各局處所成立的綠電推動小組,在林欽榮副市長帶領下正積極持續進行,其中包含旗山區域性垃圾衛生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由市府團隊領頭加速推動進行,109年10月完成旗山掩埋場封閉復育工程後,經標租廠商華立集團轉投資之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場建置太陽光電系統,並已於今(110)年6月與台電進行併聯運轉,將會持續發電20年,以活化再利用垃圾掩埋場閒置土地。
配合環保署推動公有垃圾掩埋場設置太陽光電計畫,環保局於105年底著手評估規劃高雄市已封閉或復育完成之垃圾掩埋場設置再生能源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針對已封閉或復育完成的垃圾掩埋場,考量面積、平整性、易日照程度,擇定大社一期垃圾衛生掩埋場及旗山區域性垃圾衛生掩理場之部分閒置土地範圍進行標租設置。
環境保護局「標租高雄市已封閉復育掩埋場設置再生能源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計畫」,其中大社掩埋場已分別於107年11月及109年10月建置完成營運中,總面積約1.5公頃,擇定可設置面積約為 1,937 平方公尺,最大發電量達353.14瓩,另旗山掩埋場,總面積約15公頃,擇定可設置面積約為 6,516 平方公尺,建置1288.98瓩。
大社及旗山掩埋場太陽光電設置容量共1642.04瓩,預計每年發電度數約為200萬度,預估年減碳量約為1千公噸,相當減少燃煤使用量約759公噸/年、燃氣使用量約339公噸/年或燃油使用量約513公秉/年,一年大約創造105.53公頃的造林效益,等同於每年可供應571戶民生用電使用,由標租廠商華立集團轉投資之國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置與營運管理。
太陽光電發電過程中不會產生空氣與噪音等污染,每年減碳量(t)=每年發電量(kWh)*0.509/1000,每棵樹每年約可減少10公斤的二氧化碳,能夠減少石化燃料發電過程中產生之空氣污染(CO2、NOx、SOx),進而降低PM2.5(細懸浮微粒)濃度及全球暖化現象,相較於傳統的燃煤發電(火力發電),可減少90%以上的空氣污染,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達成低碳無核家園的目標,也保護我們的下一代能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下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