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香煙見警突駛離 原來是酒駕心虛遭警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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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分局高松所警員吳沛駿、林美雲於3月7日1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小港區松泰街路段時見一名梁姓男子(63年次),一手駕車、一手持香煙時口罩未戴好,且見警方巡邏經過時竟突然欲加速駛離,眼尖的警員不加思索立即上前要求其停靠盤查,過程中詢問發現梁男閃爍其詞且顯有酒味,故於現場對渠酒測,經檢測呼氣酒精濃度達0.25mg/L,立即帶案返所偵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表示:「根據酒駕新規,即便未肇事,酒駕仍可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初犯即可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只要10年內第2次累犯,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分局為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不分晝夜,警方一樣會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有效防制酒駕及防止交通事故,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