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騎電動車遭攔查拒測 一旁酒友醉語規勸「喝酒不要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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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所長朱家宏與警員楊瑞賢於3月15日11時12分在小港區山明路前執行巡邏勤務,竟見一名林姓男子(45年次)在人行道上騎乘電動車且未戴安全帽、抽菸,於是上前要求其停靠盤查,盤查過程中發現他顯有酒味,詢問之下發現有飲酒情事,經警方告知其酒駕及拒測相關規定和權益後,林男表示要拒絕酒測,於是警方開出罰單,罰款新臺幣2,400元,有趣的是一旁醉醺醺的酒友在警方盤查過程中竟還醉言醉語規勸林男喝酒後就不應該騎車要走路等語,令警方感到啼笑皆非。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表示:「電動車雖然屬於慢車,但喝酒後依然不可騎上路,請駕駛朋友們酒後勿貪ㄧ時之便,警方將持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