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租屋大不易 陪你簽定第一張房屋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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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他自己有辦法生活嗎?」、「萬一不幸在屋子裡發生意外怎麼辦?」、「他會不會把房子弄得很髒?」身心障礙者在租屋過程中,常聽到屋主這樣問。
在原來熟悉的社區中生活是身障者小生(化名)的願望,但要找到接納身心障礙者租屋的房東不易。面對房東許多的疑慮,即使陪同的社工一再表示小生的「生活自理能力」及「清潔、溝通能力」沒問題,但仍很難取得房東對身心障礙者的理解。
重度心智障礙者的小生,原本與父親同住在老舊的屋舍;父親因罹患疾病,擔心病逝後沒有人幫忙小生生活中林林總總的事情,而替小生聲請社會局擔任監護人。沒多久父親往生,小生面臨搬家窘境,因此向服務他的社工說出自己不知道以後要住哪裡的困擾,由社工陪著小生開始進行尋屋歷程。直到3個月後在社工持續的努力下,小生終於找到可以接納他的房東,能住在熟悉的社區中及找到乾淨清爽的房子,小生非常的開心,在社工的引導下與房東完成人生中第一張租屋契約,小生激動的對著社工說:謝謝你!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主任陳桂英表示,監護宣告與輔助宣告的用意,在於保障受監護(輔助)宣告身心障礙者不會因為判斷、表達能力下降,而受到惡意欺騙或做出違反法律行為,並且維護其人格尊嚴及權益行使。自105年起社會局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成年(18-64歲)監護及輔助宣告業務,多年來幫助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身心障礙者發聲及爭取家屬的扶養義務、維護他們的權益及生活上的照顧、財產上的監管與使用。若民眾有監護宣告及輔助宣告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7266096轉67、81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