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檢舉辦111年度修復促進者授證儀式 暨教育訓練研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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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綜合報導】為提升修復促進者及辦理修復式司法相關人員之專業知能及增強服務動機與熱誠,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特於民國111年5月31日假4樓會議室舉辦「修復式司法修復促進者授證儀式暨教育訓練研習會」,會前由檢察長陳盈錦親自頒發聘書給本署修復促進者,並援引自宅遭竊被害者的個人經驗,闡述事發後的心路歷程。目前以人為本的修復正義程序已入法,得透過積極協處,及早撫平被害者身心靈上的創傷,勉勵與會人員能秉持服務熱誠與用心的初衷做好修復促進者的角色。
當日上午邀請新竹地檢署修復式司法促進者暨督導林維良心理師,分享促進者的基本功、修復式司法架構及案例分享與經驗交流;下午委由中國文化大學心理輔導系副教授陳祥美,講授修復式正義的理論、心理學基礎及修復案例研析,並於會後實施問題研討及心得發表,會場氣氛與互動熱絡。
修復促進者須站在中立的位置,營造當事人感覺安全而能自在互動的氛圍,協助及引導雙方能清楚表達內心感受。本署目前遴聘修復促進者總計19位,渠等本職專業學能橫跨法律、心理、教育、諮商等領域,期許透過本次研習機會,讓修復促進者得以吸收講師們之實務經驗,更深入瞭解「修復式司法」的意涵,提升自身專業職能,並將所學新知運用於後續處遇,以落實修復式司法的精神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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