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小時內2度酒駕遭攔查都拒測!警搖頭嘆:到底是有多愛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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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到底有多愛喝!高雄一名53歲的陳姓男子酗酒成性,導致慢性病症纏身,仍不見收斂飲酒習性,一有空就和三五好友喝了起來,甚至自己在家也能喝。不過愛喝就算了,他卻犯了全民大忌-酒後駕車,還在6小時裡兩度被警方在同路段查獲,這機率也太微乎其微了吧,雖然陳男兩次都以拖待變,仍然被立場堅定的員警當場掣單舉發並查扣車輛。陳男騎乘機車拒測罰18萬元,另騎乘電動自行車拒測罰2千4百元,算一算2次拒測至少要付出18萬2千4百元的代價。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警員蔡宜哲、蔡昆霖於24日下午擔服巡邏勤務,17時許在旗津三路發現陳男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查發現陳民全身散發酒味,準備對他實施酒測,陳男消極不配合接受酒測,員警當場開立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日23時許,警員劉育賢擔服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在旗津三路上看見陳男搖晃地騎乘電動自行車,警方上前盤查聞到酒味,陳男再度拒測,6小時內2度被員警查獲,陳男習慣酒駕的離譜行徑也讓員警直搖頭。
鼓山分局長蔡鴻文呼籲,新酒駕處罰規定已修法通過實施,除加重罰則外,對於10年內酒駕累犯交通局也會公佈行為人的相片個資,個人及其家人均會為其酒駕行為而名譽蒙羞,且可能使多個家庭破裂,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上路,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