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通緝犯路口見警攔查心虛露餡,遭逮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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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陳姓男子(48年次)於7月18日上午7時7分許騎乘普重機車,行經一心二路、林森三路口時,因其牌照汙損,經巡邏員警上前攔停,結果一經身分查詢得知陳男有通緝之身分,全案依規定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員警巡經一心二路、林森三路口時,發現一名男子騎車從旁經過且見警方巡邏車便面露慌張、神色惴惴不安,又因男子所騎乘之普重機號牌汙穢,員警便尾隨其後,豈料當員警攔下甫輸入陳男之身分證號後,螢幕卻顯示陳男為高雄地檢署所發布之通緝犯,起初警方詢問陳姓男子是否在法院有未結或未處理的案件,陳男向警方否認。經員警調查後,陳男未住在家中所以沒收到信,但日前尚有一件酒駕的案件尚在等待法院開庭,但陳男因為不想面對,因此雖然在搬家後也沒有向老家的家人確認是否有法院的來信。
盤查過程中,陳姓男子顯得相當緊張、支吾其詞,警方不斷向其安撫請他冷靜放輕鬆,既然有案件就該勇敢面對自己的過錯,陳男最終也向警方表示自己既然犯錯被警方攔查到了,就會去接受後續的審判不會跑,日後待案件結案也會改過自新好好重新來過,全案偵訊後依不能安全駕駛通緝現行犯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若有涉及訴訟案件,應注意文書通知時間按時出庭應訊,以免影響個人權益、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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