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吊銷駕照又酒駕! 男子酒性不改 今年度遭仁武警查獲三度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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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1年7月31日17時許,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員警巡邏行經鳥松區中正路發現林男(約41歲)騎車搖晃十分可疑,經查詢車牌發現車主的機車駕照已吊銷,警方遂將渠攔下盤查。警方發現林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詢問後林男坦承有喝酒且今年已被警方查獲兩次,經實施呼氣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告知林男相關權利後當場將其逮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查林男於今年3月29日及4月11日,已遭仁武分局澄觀所查獲兩次酒駕,如今又被仁武分局鳥松所再度查獲,今年已三度酒駕,將面臨新台幣18萬高額罰鍰。此外,經向監理機關查詢,林男多次遭酒駕吊銷駕照,且於不能考領駕照期間多次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規定永久吊銷其駕照,終身不得考領。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10年內酒駕兩次以上即為累犯,第二次酒駕機車騎士罰鍰9萬、第三次則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交通局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仁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是全民公敵,警方取締絕不手軟,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可多加利用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嚴重還會發生交通意外而遺憾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