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全國文化機關(構)主管會報」文化部112年編列預算18.6億 盼中央、地方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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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文化部8月5日在高雄福容飯店召開111年度「全國文化機關(構)主管會報」,文化部長李永得主持,各縣市文化局(處)首長、文化部各單位主管暨附屬機關(構)首長出席。文化部長李永得於會中帶來好消息,「112年度的中央文化預算可望成長」,對於地方的支持也將盡力提高力道。
李永得強調,自己也曾任職地方政府,更深刻理解中央、地方都面臨文化資源有限,以致部分文化政策、計畫及理想無法順利推動、完整實現的困境。因此,「中央、地方更要充分合作」,共同為臺灣文化發展、扎根努力。
會議首先報告「國家語言推廣-各縣市政府合作推動國家語言傳承及使用」,文化部表示,由文化部、教育部、原民會、客委會整合提出的「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自111年度起,以5年為期,將投入超過300億元,推動國家語言的保存、傳承及復振。其中,文化部112年編列預算18.6億,除與各縣市協力外,也預計以至少1億元以上規模,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國家語言營隊、系列推廣活動、語言友善環境、培育母語家庭等整合型推動計畫。期待各縣市踴躍提案,共同推動強化新世代的復振意識及使用機會,落實國家語言發展生活化與現代化。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長莊秀美提到,桃園是一個多元族群共榮的城市,針對各種語言的名稱,各族群間仍有不同意見。對此,李永得表示,仍尊重各地方約定成俗的稱呼方式,未來行政院核定的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將提出的是書面建議用語,供各縣市政府參酌使用。
此外,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提到,苗栗以閩客族群為多數,亦有豐富的語言推動經驗;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則以推動傳統布袋戲傳承、口白人才培訓經驗分享,表演藝術亦是落實語言生活化的有效工具。李永得回應,各縣市豐富的推動經驗皆相當值得參考,文化部在訂定補助辦法前,將再度邀集各縣市,進一步溝通意見。
第二個報告議題為「各縣市政府影視協拍安全維護機制」,文化部說明,去(110)年《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已增訂勞動權益保障專章;另針對劇組拍攝安全,文化部亦於今年完成修正「拍攝協助申請須知」,並增訂影視劇組申請借用拍攝場地的「拍攝場地風險評估清單」、「安全維護計畫自行確認表」等,提供各縣市政府參考通用,希望各縣市共同重視影視拍攝安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報告「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辦理情形,文資局表示,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自106年起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總經費達100億,至今已核定補助計畫共22縣市44案計畫,合計補助經費達92.13億元。基隆市文化局長陳靜萍在分享執行成果時表示,再造歷史現場是一個以文化治理為主軸的計畫,「不僅改變了地方與政府的關係,也翻轉了城市的色彩」。今日會議在地的高雄市政府共執行3項計畫,報告的文資中心主任曾宏民特別分享高雄市採「以住代護」方式,以全民力量,共同修護再造眷村,延續眷村故事。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長葉澤山提到,雖然臺灣目前仍存在修復專業人才不足現況,但近年臺灣對於文化資產修復的重視及成果,讓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國紛紛來探詢臺灣的優質修復廠商,期待繼續提升臺灣修復人力及專業技術,相信臺灣的文資修復將有機會成為重要的外銷產業。對於各縣市紛紛提出的經費分配問題,李永得回應,經費分配須考量計畫優先順序,未來修復後如何有效利用,也將會是經費核定的重要參考。
綜合座談部分,各縣市提出包含文化資產保存法研議及修訂、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推動、偶戲文化傳承;另有推動博物館、藝文場館興(改)建與行政法人法制及補助等議題。李永得回應時特別提到,「無形文化資產是在生活中產生的」,除了有形文化資產的指定、修復外,期許各縣市政府加強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傳承。
會議最後,各縣市文化局(處)首長參訪今日開幕的「2022臺灣文博會」,瞭解本屆文博會的策展內容,以及目前文創產業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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