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粗心掉皮夾,大林警及時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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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1年8月01日07時30分許一名民眾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在小港區鳳北路路邊拾得1只黑色皮夾,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前來派出所委由警方發還,警員李易軒見狀旋即上前關心,確認拾得時間、地點等資料後便設法聯絡失主領回。
李員檢視皮夾內個人證件後,得知失主為一名高先生(86年次),隨後查詢高先生名下登記車輛,發現有一部機車在監理站留有聯絡電話,進而透過該組電話號碼順利聯絡上失主高先生本人,經與高先生確認皮夾樣式及身分後,李員告知其皮夾遺落在外已由民眾拾獲至派出所,可以撥冗前來領回。
同(1)日晚間時分,失主高先生本人便來所認領遺失的皮夾,其向警方表示,應是早上上班途中,騎乘機車行經路面顛簸皮夾不慎由口袋掉出且疏未察覺,經確認高先生即為失主本人後,便由警員李易軒將皮夾當場發還,高民接收皮夾後也欣喜表示,還好有被好心人撿到,不然真不知該如何是好!並感謝警察為民服務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