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酒後騎單車上路 囂張稱「我去派出所幾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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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副所長王學甫、警員吳哲愷,於11月08日23時04分許,在本市小港區崇文路與康莊路口執行巡邏勤務,眼尖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自行車搖晃不穩,員警擔心該男子發生危險,將其攔停後發現該男子身上散發酒味,以酒精感知器測出該男有酒精反應,遂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酒測值達0.26mg/L,依規定掣單告發。
該48歲王姓男子於警方施測過程中,不但多次吐氣未達秒數,試圖藉此消極不配合酒測,並向警方表示「把我抓去派出所好了」、「已經被抓去派出所幾百次了」。經了解原來王男係在公園喝了一罐啤酒後即騎車上路,最後見拖字訣無效,只得接受警方施測,並苦吞罰單。
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避免造成生命危害及交通事故發生;酒後騎乘無動力之腳踏自行車,雖不構成刑法刑責,但仍有違反行政罰之規定,且拒絕酒測罰得更高!為避免荷包失血,建議民眾酒後還是不要貿然騎乘腳踏自行車,以免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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