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時要注意 巡邏警溫馨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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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區平和東路與平和路口於日前19時10分許發生一起機車發生碰撞之交通事故,警方調查,楊姓駕駛當日騎乘機車沿著平和東路東向南欲左轉平和路時,因未注意幹線有來車,導致重機車莊姓駕駛沿平和路西向東直行車發現閃避不及剎車造成碰撞,造成身上多處擦挫傷,無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後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派員至現場時,立即通知119協助送往小港醫院救護,並於事故現場疏導交通,隨後小港交通分隊警員吳水枝前往處理測繪後並整理現場環璄,協助受傷民眾將其損壞機車移置安全處所,避免影響交通安全,並詳細現場測繪,處理妥善後,交通始恢復順暢。
本起交通事故肇事原因疑自楊姓駕駛車騎乘機車至路口未禮讓致肇事。警方呼籲駕駛車輛行駛道路路口須切記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第7款規定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還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致人車有損毀傷亡者,更須負擔民刑事之責任,以避免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