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車未懸掛車牌 警盤查竟查獲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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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2年03月15日12時48分許,小港分局小港交通分隊小隊長陳正哲,於小港區大鵬與學府路口執勤時,發現一部重機車違規逆向行駛且機車未懸掛車牌,警方立即上前攔查,發現廖姓駕駛(男、58年次)渾身酒味,且曾有酒駕紀錄,警方多次詢問有無喝酒,廖男吞吞吐吐後終坦承有飲酒,經警方酒測後,酒測值高達0.21毫克,現場依法扣車並掣單舉發。
小港分局分局長謝承甫提醒,酒駕拒測無法規避責任,且依法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拒測,加重罰鍰36萬元,若是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所處罰金額加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及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駕駛人不應有僥倖或輕忽警方執行公權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