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拾獲身分證,兩轄警合力速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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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2年4月28日07時00分許一名民眾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在沿海四路路邊拾得1張身分證,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前來派出所委由警方發還,警員李易軒見狀旋即上前關心,確認拾得時間、地點等資料後便設法聯絡失主領回。
李員檢視身分證資料後,得知失主為一名林先生(78年次)且設籍屏東縣,經查系統資料林民未留聯絡電話後,李員趕緊撥打其戶籍當地派出所電話,請轄管單位同仁代為前往通知拾獲身分證一事。
半晌後,林先生接到通知便到大林派出所認領遺失的身分證,經確認林先生即為失主本人後,便由警員李易軒將身分證當場發還,林民接過身分證後羞愧表示,抱歉勞煩警察先生前往家裡通知,日後會更加注意隨身攜帶的物品!並感謝警察為民服務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