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遺失學生證,警撥打學校電話通知認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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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6月1日下午18時有一位吳姓男子手持一張高中學生證交與小港分局警備隊值班員警陳書萱,並表示本身是公車司機是在車上樓梯口拾獲,剛好經過警局就交由員警發還,陳員接收後即通知學生領取。
陳員查閱學生證是前鎮區○○高中學生證,陳員本想用該生的車籍系統查詢聯繫,但想想此人未成年應未有交通工具而作罷,後來發現學生證上有學校聯繫電話認為撥打此電話或許是最快通知學生的辦法,撥打接通後正是學校值班教官所接,陳員告知緣由經對方查詢後是學校學生無誤,教官表示將盡快聯繫同學,並與陳員留下聯繫方式以便通知,不久劉姓高中生來電洽詢,經陳員初步確認後即與女學生約定時間至警局領取。
大約40分鐘後劉姓高中生至警局認領,經陳員核對無誤後始領回,劉同學向員警表示因為就讀前鎮區的高中,家住小港區,每天搭公車通勤來回,因為學生證有悠遊卡功能,所以能刷卡付費,可能是當天下車時學生證不小心掉在公車樓梯處卻不知悉,幸好有熱心的公車司機及警察的幫忙找回學生證,才免去補辦之不便。
陳員接獲高中生遺失的學生證,細心地找尋有無相關線索,發現有學校的聯繫電話後去電經由學校教官聯絡,最後將學生證發還學生手上,熱心服務值得獎勵並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