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結車駕駛酒駕自用小客車公共危險罪送辦
Read Time:15 Second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7月6日時分許,高雄市小港區轄內一名男子駕駛自用小客車手持吸食點燃香菸,警方便予以攔查,該男子眼神閃爍且面色潮紅,坦承飲酒隨即實施酒測。
小港分局桂陽所警員劉冠廷、陳品丞於05日22-24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小港區中安路與金城路口時,眼尖員警發現面帶酒容駕駛交通違規便予以攔查。過程中發現馬姓駕駛(男 59年次)散發酒氣,提供飲用水飲漱後實施酒測值達0.49MG/L,當下宣讀相關權利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馬男當下臉都綠了,因此是他首次酒駕遭警查獲,反倒擔心職業聯結車駕照是否會遭記點吊扣而影響生計、是否繳完法院的罰金即能全身而退?馬嫌原以為酒後駕駛自用小客車不易遭警攔查,馬男當下懊悔不該心存僥倖酒,駕車上路。
據了解,馬男是職業聯結車駕駛,於今晚運輸收班後在高雄市大寮區的車場喝了保力達+啤酒,隨後駕駛自小客車欲購餐返家而遭警攔查,測得酒測值後懊悔不已。
高雄市小港分局表示,有鑑於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肇事引發嚴重的社會事件,造成許多家庭破碎與親人無盡的傷痛,希冀由警方強力執法取締酒駕,讓民眾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才能有彩色的人生,並老生常談「酒駕零容忍」若須喝酒,請指定駕駛,或請親友接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愛家人、愛自己,請別酒後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