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鎖確認為失主,警速發還拾得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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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7月22日23時30分許一名民眾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在小港區鳳北路路邊拾得1只iPhone手機,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前來派出所委由警方發還,警員李易軒見狀旋即上前關心,確認拾得時間、地點等資料後便設法聯絡失主領回。
李員甫接收手機後不久,失主恰巧回撥尋找手機,李員立即接起電話表明身分,經詢問發現係失主張先生(85年次)回撥尋找手機,確認張先生身分及手機樣式後李員告知其手機已由民眾拾獲送至派出所,可以撥冗前來領回。
半晌後,張先生本人便前來認領所遺失之手機,警方為了避免有冒領情事,還請張先生使用臉部辨識解鎖手機,確認張先生即為失主本人後,便由警員李易軒將手機當場發還,張民見手機順利找回表示,還好及時找回,不然得重買手機了!並感謝警察為民服務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