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連續交通違規 經查後原來又是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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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小港區一名伊姓印尼籍男子因接連兩次交通違規而遭警攔查,員警盤查身分時聞到酒味進行簡易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並因不通語言,警方最後透過手機及仲介翻譯確認伊男飲酒事實後依規定對他實施酒測,經檢測男子酒測值達0.43mg/l,警方當場製單舉發並將人帶返所偵辦。
112年12月14日01時,高雄市警局小港分局高松所警員黃志瑋執行勤務時,在高雄市小港區金府路與漢民路口前見一名外籍移工騎乘微型二輪電動車轉彎時連續兩次皆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故上前攔車要求其停靠盤查,盤查過程中發現伊男(印尼籍、89年次)低頭不語且雖然戴著口罩卻散發些許酒味,於是使用酒測棒進行簡易測試發現有酒精反應,並因不通語言,最後透過仲介以電話方式協助翻譯,男子這才坦承稍早有與友人一同飲酒,經警方酒測後酒測值達0.43mg/l超過標準值;最後警方製單舉發酒後駕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
小港分局分局長謝承甫提醒:「不論是本國人或外國人酒後騎乘微型二輪電動車或其他動力機械交通工具等,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並提醒用路人無論駕駛何種交通工具,應落實喝酒不上路,上路不喝酒,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人,切勿貪圖一時方便,導致不可挽回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