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2月5日~2月14日實施113年春節計程車加成方案
【記者吉雄世/綜合報導】農曆春節將屆,屏東縣今(113)年度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方案,全天候加收50元自2月5日至2月14日實施,駕駛在乘客上車時會按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民眾按跳表金額支付車資,不須再額外加付費用,請乘客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確保自身權益。
交通旅遊處表示,春節期間外地返鄉探親或外出訪友之民眾需求增加,為提高計程車駕駛提供民眾服務意願,縣府比照往年於春節期間全天候不論白天(晨間6時至夜間23時止)與夜間(夜間23時止至翌晨6時止)皆加收50元,實施期間自113年2月5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113年2月15日零時起恢復規定費率收費。
駕駛在乘客上車時會按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駕駛只能按跳表金額收取車資,不得額外加收費用,請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確保自身權益。詳細資訊可至交通旅遊處官網-便民服務查詢https://www.pthg.gov.tw/traffic/cp.aspx?n=DEF842C2336D84EA。
如遇不按錶計費、超收車資、拒載等情形,可記下發生時間、車牌、駕駛員姓名、上/下車地點及車資等相關資料,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訴,不按錶計費或超收車資向屏東監理站(08)766-6136或公路局用路人中心0800-231-035申訴;任意拒載乘客、繞駛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異常,請向屏縣府警察局交通隊(08)753-3112申訴。經查證屬實者,將依公路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欲掌握屏東最新活動資訊,歡迎下載「屏東go好玩」APP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