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餐飲店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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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衛生局於2月3日下午4時許接獲小港醫院就醫通報2人疑似食物中毒,經查病患2人於2月1日在某連鎖餐廳用餐,衛生局於2月3日下午5點多派員到場稽查,經查冰箱食材堆疊未分區放置、生熟食刀具應分區放置等缺失責令改正,並採集3件食材、2件環境檢體送驗。患者2人就醫後症狀緩解離院返家,並追蹤採檢送中央疾管署檢驗。
衛生局於2月5日又接獲民眾進線申訴曾於2月2日在同一餐廳用餐,其中4人身體不適,經疫調已康復,為釐清食安疑慮,遂安排2月6日再度稽查,並調查近一週餐廳內員工健康狀況,查有內場員工(廚師)3人分別於1月29日、2月4日及2月5日因出現嘔吐、腹瀉等症狀前往診所就醫,診斷皆為急性腸胃炎,目前症狀緩解。現場稽查作業場所,查有食材未標示分裝日期、員工物品未專區放置等缺失,責令業者於2月7日前改正完成,並為落實風險管理及損害控管預防性措施,同步令業者於2月7日暫停作業1日,澈底清消至衛生局複查合格為止,衛生局進一步擴大疫調並採檢32件食材及環境檢體,檢驗致病原,以確保消費者飲食安全。
有關2月3日採集3件食材、2件環境檢體,7日下午檢驗結果,致病原呈現陰性。另2名於2月3日就醫之發病個案,疾病管制署於2月7日發佈檢驗結果為未檢出致病源或諾羅病毒。
如消費者因訂位被取消,或主張食物中毒者,請保存就醫單據(例如診斷證明書),針對醫療費用、減少工作收入、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雙方若無處理共識,請消費者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消保官會盡力協調以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