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慣竊侵入鄰居祖厝什麼都偷,警鎖定拘提到案

0 0
Read Time:17 Second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於113年01月21日及01月23日接獲報案人洪姓女子(66歲)接連兩天至所報案,稱其稱祖厝(高雄市小港區孔宅街一帶)遭人入侵行竊,發現窗型冷氣機3台、分離式冷氣機1台及冷凍櫃內之烏魚子15塊、小卷4尾、鮭魚1尾、藥膳雞真空包1包、石斑魚約10台斤1箱等多樣物品遭人竊取。本所受理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發現於113年01月21日及113年01月23日由同一人所為,該男子騎乘重機車至附近,見無人看管之際,便直接騎乘機車進入被害人祖厝內行竊。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立即掌握該名其身分為本轄慣竊李姓男子(41歲),經警方前往李姓慣竊居住地(小港區孔宅二街79號),經警方多次合法通知李姓男子到案說明,李姓慣竊仍不願配合到案,警搜集相關證據鎖定李嫌經常出入位置,並向地檢署申請拘票。警方於113年5月7日持臺灣高雄地方地檢署核發之拘票,前往李嫌朋友住家(高雄市小港區福隆街一帶)將人拘捕歸案,附帶搜索未發現違法事證及相關證物,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據了解,李嫌與報案人係屬鄰居關係,見鄰居出門不在家,並大膽入侵行竊,隨後因畏罪而故意躲藏於朋友住家,使警方難以找尋,未料警方早已鎖定其行經路徑並向地檢署申請拘票,將其拘捕到案。詢據李嫌對於竊盜案坦承犯行稱:「因沒錢吃飯,故進入他人祖厝,並認為冷氣機是不要的,而海鮮是因為想吃才將其帶回家食用的」,皆已將食用完畢、電器等物品皆已變賣換得現金並已花費殆盡,使得警方無法查扣發還。
小港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物,以避免觸法得不償失,並提醒民眾如發生竊案應立即報案,並維持現場狀況,以利鑑識人員採證。車輛停放在外應上鎖,避免宵小覬覦行竊。

Happy
Happy
0 %
Sad
Sad
0 %
Excited
Excited
0 %
Sleepy
Sleepy
0 %
Angry
Angry
0 %
Surprise
Surprise
0 %

About The Auth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