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粗心掉手機,警撥「水某」速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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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3年5月3日08時30分許一名民眾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在小港區沿海四路路邊拾得1只手機,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前來派出所委由警方發還,警員洪聖賢見狀旋即上前關心,確認拾得時間、地點等資料後便設法聯絡失主領回。
洪員查看手機款式、外觀有無特徵時,發現手機並未設定任何密碼鎖,便撥打手機通訊錄內「水某」之電話號碼,順利與失主妻子取得聯繫,洪員解釋緣由後,便請其通知丈夫撥冗至派出所領回手機。
半晌後,失主吳先生(49年次)本人便至派出所認領手機,經確認吳先生即為手機失主無虞後,便由警員洪聖賢將手機發當場發還,吳民見手機順利找回表示,謝天謝地!還好遇到好心人,不然又要被老婆唸了!並感謝警察為民服務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