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計畫新增加速搬遷獎勵與重建獎勵合計每戶最高60萬元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6月22日舉辦第五場遷村說明會,由高雄市長陳其邁、經濟部次長何晉滄主持,針對方案選擇調查期間鄉親反映的意見,親自說明。陳其邁強調,大林蒲遷村是他任內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希望讓居民換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開心搬新家,市府會加速遷村的腳步,這也是大林蒲居民的共識。
本次說明會除了建築物補償費平均提高達50%、配合政府期程搬遷每屋可加發30萬元加速搬遷獎勵金,無自有住宅者安置輔助津貼等外;市府近期也與經濟部研商,放寬農業區區段徵收條件、加速搬遷獎勵金領取期限從6個月延長至1年10個月、新增每坪5000元加速重建獎勵金以及放寬房屋方案申請規定等。
會中許多鄉親提及自己年事已高,世居於大林蒲,期盼能早日看到完成遷村,希望陳其邁市長卸任前能開始啟動計畫,讓大林蒲居民的盼望不要落空。陳其邁也回應會將大林蒲遷村工作處理好,為鄉親換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協助大家歡喜換新厝,這是大家共同的願望,也會帶著高市府團隊陪伴鄉親加速遷村腳步。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說明,大林蒲遷村牽涉到居民的居住權與經濟發展,經濟部與高市府透過說明會回應選擇調查後的民眾訴求,希望持續整合民眾意見、聚焦權益討論,讓遷村與經濟發展齊頭並進,加速大林蒲遷村進度。
為回應民眾訴求,陳其邁表示,市府考量農業區區段徵收原規定要全部地主同意才能辦理,恐不易達成,已與經濟部達成共識,只要多數地主同意即可辦理,未來可以抵價地45%的比率換選高坪特定區的住宅區,且不限定只能領土地,也可選擇領現金,由民眾自由選擇;針對農業區價格,市府也會進行第二次鑑價,重新參考價格平均基數,提供民眾選擇,以反映地價漲幅。
針對民眾反映每屋30萬元的加速搬遷獎勵金,目前限定在通知協議價購半年內搬遷者才可領取,陳其邁說,經市府與經濟部研商,在兼顧民眾先建後遷需求與確實達到加速搬遷效果前提下,比照桃園航空城放寬搬遷期限至1年10個月,讓民眾有充裕時間興建新屋且符合加速搬遷的規劃。此外,為鼓勵民眾於安置地加速興建房屋以利搬遷,本次新增加速重建獎勵金,在安置地新建房屋且於通知協議價購起1年10個月內取得使用執照者,每坪加發5000元,每屋最高補助60坪、30萬元,而申請購買房屋方案者,每坪也可補貼5000元。
都發局補充說明,對於大林蒲無房無地的居民,市府已爭取內政部同意,提高大林蒲專案社會住宅數量,除在安置地區興建750戶外,更提供全市將興建的社宅1,250戶,合計共2,000戶,供符合資格的鄉親租住。本人、配偶、同住父母與子女均無自有住宅者,若選擇入住大林蒲專案社宅,弱勢關懷戶可3年免租金,一般戶2年免租金;如要自行租屋,也可以領取每人10萬元津貼,以確保所有大林蒲鄉親在遷村過程中都能有住所。另對於居民反映希望社會住宅居住年限可再延長的訴求,市府已向內政部爭取並獲內政部同意可專案再延長3年,亦即一般戶原可居住6(=3+3)年,可再申請延長3年,共9年;弱勢戶可居住12(=6+6)年,也可再申請延長3年,共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