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粗心掉皮夾,大林警速通知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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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3年06月18日9時30分許一名民眾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在小港區龍鳳路路邊拾得1只黑色皮夾,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將皮夾帶至派出所交由警方處理,警員李易軒見狀旋即上前關心,確認拾得時間、地點等資料後便設法聯絡失主領回。
李員查看皮夾內個人證件後,得知失主為一名顏先生(94年次),且居住轄內僅離派出所大約500公尺,得知失主身分和住址後,李員趕緊驅車前往嘗試通知失主本人,可惜當時家中無人應門,只好先在門口留下訊息小紙條。
過沒多久,失主顏先生本人看到紙條後便匆匆趕到派出所認領皮夾,經確認顏先生即為失主本人後,便由警員李易軒將皮夾當場發還。顏先生接收皮夾後表示,幸好及時找回皮夾,不然所有證件都得重新補辦了!並感謝警察為民服務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