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連續兩天發生事故 輕軌遭汽車擦撞 統計113年事故已21起
【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輕軌連續兩天發生事故。繼8月10日前鎮區中山凱旋路口,有一部自小客車為搶快通過路口,結果遇到紅燈,不但自己無法通過路口,更因停於輕軌軌道上,害得輕軌列車也無法通行之後。8月11日林姓男子開車在高雄三民區疑違規左轉擦撞輕軌,最高可罰1800元,警方蒐證後全線恢復復運轉:高市捷運警察隊統計自今年初至今,汽機車及行人與輕軌發生事故已21起。
高雄捷運公司表示,8月11日下午14點50分,高雄輕軌列車於順行方向,由C26大順民族往C27灣仔內途中,行經日全街口遭汽車擦撞,司機員機警立刻緊急停車,車上旅客均無受傷,司機員停妥列車後安撫車上旅客並回報行車控制中心,旅客與小汽車駕駛均無受傷,司機員清車後引導旅客前往其他車站搭車或轉搭其他交通工具。列車調度方面,順行C30-C1-C24局部運轉,C24愛河之心-C30科工館站採接駁作業;逆行維持正常運轉。
事故初步判斷,輕軌列車為綠燈通行狀態,小汽車疑似於大順路違規左轉日全街,與列車發生輕微擦撞。後續於15點36分經警方蒐證完畢,事故列車已經可以移動,全線恢復正常運轉。
該案如經警方確認為小汽車違規,高捷公司將針對列車毀損狀況及人力動員進行求償。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與高捷公司呼籲所有用路人,行經輕軌運行路段,應減速慢行並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切莫投機違規搶快,以免發生事故。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發布新聞稿指出,68歲林男下午2時50分許沿三民區大順二路由西往東行駛準備左轉日全街時,與沿大順路由西往東的輕軌列車發生碰撞,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警方初步研判為林男不依標誌指示轉彎,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二項第2款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確切肇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
依高雄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自,今年初統計至今,汽機車及行人與與輕軌發生事故共21起,發生在與輕軌共有路口計有17起,其餘2起發生在軌道區域範圍內,及2起民眾在月台或行人穿越道與列車發生確撞。
警方提醒,民眾行經輕軌運行路段,應減速慢行並遵守相關交通號誌指引,切勿投機違規搶快,以免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