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商港通行證,警速通知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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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113年8月12日17時30分許一名民眾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其在小港區南星路機車道上拾得1個證件夾,心想失主定相當著急,遂將拾得物帶至派出所交由警方處理,警員黃泰豪見狀旋即上前關心,確認拾得時間、地點等資料後便設法聯絡失主領回。
黃員檢視證件上資料後,發現該證為高雄港商港管制區的通行證,且失主為一名沈先生(8年次),得知失主遺失該證恐嚴重影響工作後,黃員趕緊撥打高雄港務公司,提供失主姓名、卡號等資料請客服人員協助聯絡失主前來認領。
半晌後,失主沈先生本人便到派出所認領通行證,沈先生向警方表示,如果沒有通行證將無法進出高雄港內管制區,是工作上非常重要的物品,幸好有熱心民眾將證件送到派出所,否則工作恐將開天窗,經確認沈先生即為失主本人後,便由警員李倞轊將證件夾當場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