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見警心虛遭攔,竟是「多玩」九個月觀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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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吉雄世/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女子駕駛普重機,看見警方神情慌張,警方上前攔查,發現女子為柬埔寨籍逾期停留人口,當場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帶回派出所偵辦。
小港分局桂陽所巡佐詹敏暉、警員曾國展,日前擔服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桂誠與桂德路口,發現一部普重機駕駛看見警方後面露心虛,警方察覺有異立即追上攔查,發現駕駛中文不流利,警方詢問有無身分證及健保卡時,女子向警方謊稱沒帶,警方又詢問有無居留證時,女子亦表示未攜帶出門,警方要求女子查看手機查看有無翻拍居留證號,女子支支吾吾表示未翻拍,經警方詢問姓名時,女子僅告訴警方自己叫「阿萍」,並謊稱自己為緬甸人,至於原先姓名則不願回答。警方請其聯繫機車車主至現場後,車主亦為柬埔寨籍人士,表示之前在柬埔寨認識對方,警方詢問女駕駛姓名時,車主竟無法回答,見被警方戳破謊言後,便招認該女是以觀光名義來台,但時間到了沒有返國,於是好心收留對方。警方依法帶回所,經通知翻譯到場協助溝通,查得該女於2023年12月15日以觀光名義來台,停留期限只有14日,2023年12月29日須回國,警方立即將該女移交專勤隊處理。
小港分局呼籲,就服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第57條第1項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聘僱之外國人,因此民眾僱用逃逸外勞,或未經勞動部許可,聘用非由本人合法申請引進的外勞,均已違反該項規定,一經查獲確認違法,將處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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